4月11日至4月26日期间,公司安环部会同生产与工程部从长洲水电公司、广西灵山公司和兴安风电公司抽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共同组成检查组。检查组分别对广西灵山公司、北部湾热电公司、长洲水电公司、兴安风电公司、金紫山风电公司、灵川风电公司、桂林分公司进行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查工作。
检查组根据《关于开展广西公司2018年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》(广西安环函〔2018〕4号)要求,通过查阅资料、记录、现场检查、询问等方式,对各单位春检自查整改、防台防汛、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、班组安全活动、hse管理工具应用、承包商安全等同化管理以及各单位正在进行的工程建设、设备检修项目现场的安全措施等进行了检查。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,在现场召开专题会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,要求各单位要按照“五定”原则制定整改计划,认真进行整改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
各单位正在根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,认真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,加大整改力度,提高标准定位,全面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扎扎实实开展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