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4日,兴安公司召开以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”为主题的安全会议,公司主要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、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骨干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宣贯了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和《新安全生产法》的主要内容,传达了广西公司安委会第二次(扩大)会议精神,认真学习了风电领域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和“四个一”罚则的准确内涵,并对公司防汛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会议强调,一是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,冷静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;二是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;三是正确处理好安全、质量和工程进度之间的关系,坚持把安全和质量放在首位;四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;五是明确“四个一”罚则处罚标准,严格落实到各项安全工作中。
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“红线”意识和“底线”思维,夯实了公司安全生产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