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与隆林县签订抽水蓄能、新能源开发框架合作协议
发稿时间:2021年11月16日
通讯员:王 俊 黄大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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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1日,公司与隆林县签订新能源开发、抽水蓄能框架合作协议。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胡在春,隆林县县委书记莫庸代表双方签署协议。
胡在春表示,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,携手共进,打造政企合作典范,加大与隆林县合作力度,全面融入隆林县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积极参与隆林县新能源开发建设及能源产业转型升级,努力将隆林县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,助力隆林县高质量绿色、全面发展。
莫庸代表县委、县政府对公司一直以来对隆林县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。他表示,“十四五”期间,隆林县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入实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,大力发展清洁能源,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,希望在新能源、抽水蓄能等领域加强双方合作,努力实现互利互促共赢。
隆林县招商局、政府办、发改局有关负责同志,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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